央行:11月M2同比增长8% 前11个月人民币存款增加24.73万亿元

一、社会贷款存量比上年增长8.5%。据临时统计,2025年11月末社会贷款余额440.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实体经济人民币贷款余额267.4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3%。实体经济等值外币贷款余额1.13万亿元,比上年下降16.5%。贷款余额11.3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信托贷款余额4.6万亿元,同比下降16.5%。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余额2.3万亿元,同比增长0.4%。公司债券余额34.0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6%。国债余额94.24万亿元,增长比上年增长18.8%。非金融企业境内余额12.1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从结构看,11月末实体经济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贷款总规模的60.8%,比上年同期下降1.3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等值人民币外币贷款余额为0.3%,与上年同期持平。贷款余额率为2.6%,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1%,贴现前银行汇票余额0.5%,比上年同期减少0.1个百分点。公司债券余额率为7.7%,比上年同期下降0.3个百分点。国债余额占比21.4%,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去年同期。非金融企业内部股票市场余额为2.8%,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 2.据临时统计,2025年前11个月社会融资规模累计增量33.39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99万亿元。其中,实体经济人民币贷款增加14.93万亿元,同比减少1.28万亿元。实体经济外币贷款减少1368亿元,同比减少1873亿元。委托贷款增加8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53亿元。信托融资增加3003亿元,同比减少。 823亿元。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605亿元,同比多增3568亿元。网企业债券募集金额2.24万亿元,同比增加3125亿元。公共债务净收购13.1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3.61万亿元。境内非金融企业资本金贷款4204亿元,比上年增加1788亿元。三、广义货币增长8%。 1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336.99万亿元,同比增长8%。狭义货币(M1)余额112.8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9%。流通货币余额(M0)13.7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前11个月净注入现金9175亿元。四、前11个月人民币存款增加24.73万亿元。 11月末外币存款余额334.46TR与去年同月相比,增加100亿元。增长8%。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326.9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前11个月,人民币存款增加24.73万亿元。其中,居民存款增加12.06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1.09万亿元,财政存款增加2.04万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增加6.74万亿元。 11月末,外币存款余额1.06万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3%。前11个月外币存款增加2067亿美元。五、前11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5.36万亿元。 11月末,外币贷款余额274.84万亿元,同比增长6.3%。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271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4%。前11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5.36万亿元。分部门看,贷款居民贷款增加533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7328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27万亿元。企业(机构)贷款增加14.4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4.44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8.49万亿元,分期贷款增加1.31万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减少332亿元。 11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42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前11个月外币贷款增加8亿美元。 6、11月份,人民币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42%,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44%。我1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现货债券和正回购交易总额187.7万亿元,日均交易金额9.38万亿元。日均交易金额同比下降1.2%。其中,同业拆借日均交易量比上年下降13.2%,现券日均交易量比上年增长7.6%,合约回购债券日均交易量比上年下降2.1%。 11月份银行间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42%,比上月上升0.0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0.13个百分点。合同采购加权平均利率1.44%,环比上升0.04点,同比下降0.15点年。七、11月份,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量1.49万亿元,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0.71万亿元。 11月份,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支付1.49万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余额分别1.19万亿元和0.3万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跨境结算金额0.71万亿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0.26万亿元,外商直接投资0.45万亿元。注1:本期数据为初步数据。注2:社会金融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年末)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社会融资规模的扩大是指规模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量。这些数据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央证券托管结算公司、全国金融机构投资者协会等。 注3:报告中的公司(机构)贷款是指对非金融企业和政府机构的贷款。注4:自2023年1月起,人民银行将银行业存款以外的三类金融机构纳入金融统计,包括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据此,社会贷款规模中的“实体经济人民币贷款发放额”和“贷款偿还额”数据进行了调整。注5:中国人民银行拟采用新修订的狭义利率2025年1月起实施货币统计标准(M1)。修订后的M1包括流通货币(M0)、企业活期存款、个人活期存款和非银行清算机构客户准备金。对比来看,2024年各月末可比M1余额及增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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